关于开展打击
“黑车”等非法营运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乘客、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临潭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非法营运车辆”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包车客运的大中小型客车等社会车辆。
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的对象为: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车辆、超范围经营的出租车辆以及道路运输客运甩客、拒客、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三、自通告之日起,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发现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车辆一律暂扣,终止其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处罚。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打击“黑车”,人人有责;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呼吁广大社会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共同维护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全县广大群众对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请积极向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举报、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
投诉举报电话:0941—3121607
临潭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3日